问题 | 取保候审能做到外地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若嫌犯、被告人均具备上列各款规定,则可准予取保候审。值得注意的是,此项规定并无明确限定取保候审施行之地域范畴,据此,理论上而言,取保候审制度亦可同样施用于外省嫌犯或被告人间,但需确保其满足相关的法定条件。具体实施过程中,是否容许外籍人员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尚须考虑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地方司法实践的影响。因此,关于能否在外省实施取保候审,必须结合具体案情以及当地司法机构的相关规定予以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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