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经营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相关规定,针对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可以考虑但并不仅限于下列条件作为申请取保候审的依据:首先,其有可能因该罪行而被处以管制、拘留或是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期,但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威胁的话,亦可进行取保候审;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由于身患重大疾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等原因,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时,同样可以考虑取保候审;最后,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羁押期限已到,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需结合具体案情以及司法机关的判断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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