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用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制度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首先,即被取保人涉嫌触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罪名;其次,在案情特殊的情况下,即使被取保人所涉及的罪行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但若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能够有效避免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那么也可考虑采用此种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累犯在法律层面并未明确排除适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但是否适用仍需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因此,在实践中,如果累犯同时满足了上述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相对较轻并且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或者存在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形,从理论角度来看,是有可能适用取保候审的。然而,最终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还需由司法机构基于详细的个案调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研判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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