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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标准可以取保候审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之准绳涵盖如下几种状况:首先是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以及可独立适用附加刑各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实施取保候审;其次是对那些即将被判定处罚金以上有期徒刑且依据情势分析取保候审并不会带来社会风险的罪犯人员;紧接着是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孕育或是正在哺育自身婴儿的妇女罪犯,同样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只要这样做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即可;最后是针对那些羁押期限已到却仍未结案,需要继续进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些标准将因应不同情况而灵活运用,以确保在必要之时能够采取适当的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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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3 21: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