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房子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符合以下情况者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例;(2)或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取保候审过程中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案例。除此之外,考虑到有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拘留期限已满、案件尚无定论且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类型,同样可以适用相应的取保候审制度。从上述法规内容分析可知,一个人能否被批准取保候审,与其是否拥有房产并无必然关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例如是否拥有房产,可能会对其社会危害性进行评估,但这并非决定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唯一标准。因此,是否能获得取保候审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其中包括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被判处的刑罚、是否存在其他保障措施等等。总而言之,缺乏房产并不代表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然而,是否拥有房产可能会对取保候审的决策产生影响。最终的取保候审决定将由司法机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权衡与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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