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罪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之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其次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对其执行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再者为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带来安全风险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最后则是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司法程序顺利进行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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