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收监的人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具体规定,得以受理取保候审的案件类别包括了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可单处适用附加刑罪行的情况,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严厉刑罚而经过评估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重大社会风险的案例等等。上述条文并未明确排除尚未被收监的人员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因此,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上述所述的取保候审条件,不论其是否已被收押于监狱之中,均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在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前提下,即使尚未被收监的人员也同样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