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追逃几年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实施对象主要涵盖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次是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再者是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以及那些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且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该法条并没有明确提到关于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能否适用取保候审的问题,但是从理论角度来看,只要这些犯罪嫌疑人满足了上述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之一,他们就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举例来说,假如某位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且在采取取保候审之后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他/她就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属于公安机关,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公安机关的判断来做出决定。如果某个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列入网上追逃名单,这或许意味着他的社会危险性相对较高,但这并不代表他绝对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具体情况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总而言之,对于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能否适用取保候审,我们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公安机关的判断来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