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会写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一项刑事司法强制措施,其设立宗旨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犯,且能够获得公正无私的审理,同时也为避免因羁押所导致的无谓的人身自由受限以及精神压力。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该项措施主要适用于特定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包含可能面临较为轻微刑罚处罚者、具有特殊身体或身份状况者以及羁押期限已满等多种情形。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必然导致拘留。实际上,取保候审的实施与否,需依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体情况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若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且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则可依法决定适用此项措施。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取保候审将取代其他强制措施,例如监视居住等。另外,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或者案件情势发生重大变化,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变更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拘留。因此,我们必须明确认识到,取保候审本身并非等同于拘留,而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表现来决定是否采取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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