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样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判决结果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条款所做出的最终判断。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备如下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则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首先,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其次,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也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再次,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也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最后,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也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至于具体的判决结果,这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作出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上述条件之一,那么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满足上述条件,他们可能会面临其他形式的刑罚,例如监禁或继续羁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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