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是否可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案件能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需针对特定情境开展全面审查与衡量。倘若醉驾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事实,并且存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数罪并罚等可能性,同时在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安全产生现实威胁,此时方可酌情给予取保候审批准。反之,若醉驾情节较为严重,可能涉及被处以有期徒刑及以上刑期,尽管在具备同样适用取保候审且不致引发社会危险性的前提下,亦可考虑实施该项措施。然而,若醉驾行为自身尚无法完全满足上述各项约束条件,那么面临的取保候审困难将加剧。鉴于此,能否实现取保候审成功,需立足于具体案件进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展开详尽评估并作出审慎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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