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构成条件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满足下列条件者方可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首先,犯罪嫌疑人人、被告人均有可能因触犯某种法律而被判以管制或拘役以及单独应适用的附加刑;其次,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符合被判处有期徒刑或以上刑期的条件,并且在取保候审过程中不存在引发社会危害性的风险;再次,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以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期内孕育自己婴儿的女性,同样在遵守取保候审的前提下,不应产生引发社会危害性的风险;最后,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身为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可考虑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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