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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批捕取保候审会怎样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若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所申请之逮捕令进行检讨并决定不予批准逮捕涉案嫌犯,则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之明确规定,该院需向相关部门阐明其作出此决定的具体原因。若需对案件进行补充调查,人民检察院应同时告知公安机关。在此情形之下,涉案嫌犯将无需遭受逮捕,反而可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倘若涉案嫌犯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例如可能面临的刑期较短、身患重病、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等,或者在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的情况下,他们均有权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因此,不批准逮捕并给予取保候审的决定意味着涉案嫌犯在短期内将不会遭到逮捕,他们将有机会在特定条件下获准回家中等待司法程序的进一步推进。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类处理方式适用于证据尚不足够或者涉案嫌犯存在特殊情况的案件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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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0: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