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接到传票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乃专门针对特定情节的涉嫌犯罪之人或者被告所实施的一项强制手段。此条款明文明确列出了四种适用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情境,包括可能被判处相对较轻刑罚、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特殊状况例如身患疾病或正处于孕期等,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但相关案件仍未审理完毕的情况。若阁下在收到传唤通知之后,恰好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从理论上来讲,您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还需视乎个案的具体情况及司法机构的判断。通常而言,您需要向负责处理该案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同时提供充分的理由与证据支持。法院或检察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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