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案犯取保候审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共同犯罪案件被告之一的取保候审问题,处理方式必须严格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实践操作中,若该被告人符合同案件犯人符合诸如同案犯可能被判以刑期较轻之罪状、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正处于怀孕或哺乳期等各项具体情形中的任何一项,并且在此基础上执行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潜在风险,那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决定对该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而取保候审的实际执行工作则将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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