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没有改变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具体要求,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整整十二个月。这就表明,取保候审的特定条件将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保持恒定不变,决无自动更改之可能。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再对其进行刑事追责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至,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而解除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必须通知到被取保候审人以及相关单位。因此,取保候审的特定条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将始终保持不变,除非有其他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可以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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