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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羁押时间算取保候审里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羁押期间是否应该纳入到取保候审期限之内这个问题,需要明确指出,答案并非肯定的。首先,我们要认识到羁押与取保候审这两者在刑事诉讼中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分别代表了两大类强制手段,体现了各自独特且明确的法律性质以及实施这些手段的目的所在。其次,对于时间的计算方法,严格意义来说,羁押的开始时间应从嫌疑人遭受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一刻算起;而取保候审的实施则往往伴随着未被逮捕这个情况或者在被捕之后需进行强制手段方面的调整。因此,综合以上因素来看,羁押期间与取保候审期间是两个独立的概念,不能将其混为一谈,更不应该将羁押期间计入到取保候审的期限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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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