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外候审期间能否折抵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所提到的应当是取保候审制度。
关于取保候审的性质及作用,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它并不能直接作为衡量判决结果的刑期依据。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规定,取保候审实质上是对特定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为确保其在后续审判过程中能够按时出庭接受审理,而由法定机关(主要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附带有担保条件的暂时性强制措施而已。 取保候审本身并不属于具有惩罚性的刑罚手段,同时也无须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禁,因此无论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何,都无法将取保候审的期限作为刑期予以折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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