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刑事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享有悠久历史与文化底蕴的江苏省苏州市,对于涉嫌触犯刑法并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当事人,如果符合以下四个方面的标准,则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是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2)存在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能性,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情况也应予以考虑;(3)若当事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这种情况下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威胁;(4)当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可以考虑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有权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