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哪些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被强制羁押或监禁的前提通常是可能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或是有可能被判定为轻罪或重罪的犯罪嫌疑者。然而,对于符合特定条件且不会对社会带来明显危险的人士,法律也设立了一项特殊的制度——取保候审。此项措施旨在保护那些可能面临短期拘留、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等严厉处罚的人性权利,同时也能够更有效地合理分配和使用有限的司法资源。原则上,该措施适用于以下几类人群: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3)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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