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审判决后,是否可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审判决书下达之后,倘若符合相关规定,当事人是享有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权的。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备以下情形之一者,方可批准取保候审: 第一,预计会被判处罚金、拘留或单独使用罚金; 第二,可能会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惩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给公共安全带来风险; 第三,如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生活无法自理,又或者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以通过取保候审以避免产生公共安全的威胁; 第四,若案件审理期限已到,但仍未结案,则需要采用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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