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如何申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程序中之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意在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不必遭受拘禁束缚的前提下参与司法诉讼过程。通常情况下,此项申请将由代理人(例如律师或亲属)向负责处理相关案件的执法机构(如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法院)提出,并附上详细的书面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人或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嫌疑人不会在接受调查或审判期间逃逸。除此之外,申请人还需证明嫌疑人具备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条件,例如身患重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以及案件情节相对较轻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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