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后取保候审有没有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批准逮捕之后的取保候审程序与案底两者并无直接关联性。在此期间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需遵守特定约束措施,然而一旦最后未能经由法庭判定其存在犯罪事实,则通常情况下不至于产生刑事犯罪记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仅当犯罪分子经由法院判决确认有罪时,方能正式形成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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