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严重疾病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于在取保候审期间存在的重度疾病,主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危害违法行为人士或被告人的生命安全、或者对当事人身体机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疾病,如晚期癌症、心血管疾病、严重肾脏病、进行重大手术之后仍需长期治疗的疾病等等。法院以及公安机关在确定是否实施取保候审措施时,会充分评估这类疾病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规避法律制裁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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