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哪里决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权,通常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这种权力来源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书面申请,同时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考量,看其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相应条件。从实质上来说,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尽可能地减少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由权益的不当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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