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罚款取保候审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取保候审过程中,倘若当事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定期向治安机关报告自己的行踪、不得擅自离境以确保其在居住地点保持不变以及避免对证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等等,那么在案件审理完毕之后,他们有望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然而,若当事人未能遵循这些规定,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取消其取保候审的资格,并将其转变成其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甚至在审判阶段对其量刑产生不利影响。至于具体的处理方式,则需要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严重性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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