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缘由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项法律制度表示,即取保候审,乃是一类固有的刑事强行措施,特别是在可能对被起诉为规制、拘役抑或是独立适用附属刑法之罪犯、被告人才会采用的方式,另外还包括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然而采取取保候审并不导致发生社会安全威胁影响的人员,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其主要宗旨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同时避免过度限制嫌疑犯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