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书上可以写几个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一项主要指控罪行,取保候审裁定书往往会予以明确规定。
然而,在特定的复杂犯罪事件中,可能存在多个紧密相关联的罪名,在此种情形下,同一份取保候审裁定书亦有可能囊括多重罪名。尽管如此,此种情况实属罕见,常规操作仍然偏向于逐一就各罪名作出独立裁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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