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不能跨县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制度在法律层面上特意允许了跨县级行政区划的执行权限。也就是说,无论是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在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后,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是有权利离开其居住地的,但是必须严格遵守公安机关所制定的相关规定,并且保证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以便配合司法程序的进行。这就意味着,取保候审的实施并不仅仅局限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案件发生地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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