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开庭后还会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法庭正式宣判后,是否需出席庭审,主要根据法院的相关通告以及具体案件实际状况进行考量。通常情况下,已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被告方在审判过程中应当亲临法庭,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反之,若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而未能出席庭审,那么该行为极有可能导致法院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例如:撤销其原先的取保候审令,并且实施更严格的羁押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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