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福州取保候审可以去南平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福州所实施的取保候审制度中,理论上来讲,当事人若获得了相应许可,便可选择赴往南平市进行活动。
然而,他们仍需严格遵循相关的取保候审规定,例如必须定期向司法机构报告个人行踪以及不得擅自离开发誓居住地等。倘若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确实需要离开发誓居住地,那么依照惯例,其必须事先征得执行机构的批准方能成行。不过,最终决定权仍掌握在本地公安部门或法院,且具体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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