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法审判系统中,取保候审被定义为一项强制性法律措施,通常应用于那些可能会受到管制、拘役或者独自适用附加刑惩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或是可能会因判处有期徒刑等较重刑罚而选择采用取保候审方式的罪犯,同时还需保证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危险。为了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员、被告及他们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最近的亲属或终身辩护人必须向司法机关提交相关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