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城区取保候审程序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欲在杭州市下城区或其他地区进行取保候审的办理,一般须按照如下步骤执行:
首先,由犯罪嫌疑人、其亲属或代理人、辩护律师向负责案件的侦查机构(例如公安局)提交申请; 其次,侦查机构将会对申请人所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其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非重大犯罪行为、不会导致逃逸等因素; 再次,需要为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障被取保人员随传随到并遵守法律的保证; 最后,经过侦查机构的批准同意之后,将出具相应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在此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到,且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等限制性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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