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没有必要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决定是否要启动取保候审程序时,需综合考虑案情的具体状况。取保候审作为一种特殊的刑事司法强制措施,其适用的情形主要包括:犯罪嫌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其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被判处罚金刑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这一措施不会引发社会治安危害的;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正值孕期或者正在哺育婴孩阶段等情况,也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满足上述条件,并且能够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便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以便在审判期间等待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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