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可以退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倘若案情进入到法庭审理环节,且经由法院判定当事人并无犯行或者无需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则应当将先前所缴纳的保证金予以返还。
同时,当保证期限届满之后,若仍然未发现被保释者存在任何犯罪行为的话,同样应该将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全数退还。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规定,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建议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继续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执行机关。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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