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案底能做取保候审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具有案底记录之人而言,其仍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然而此种申请能否被批准则须视具体案件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而定。法院或者检察院在进行评估时,将综合考虑到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嫌疑犯自身所具有的人身危害性、以及案件整体的严重性等诸多因素。倘若经审查判断认定,该名嫌疑犯并无逃避侦查与审判之意图,同时也不至于对证人的出庭作证造成阻碍,亦不会试图毁灭、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那么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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