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诉后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撤回诉讼后,若嫌犯或被告需要进行取保候审,其主要原因往往是由于案件已被撤销或是暂停审理,然而,嫌犯仍然必须离开当前的拘留场所。在此情况下,他们的家人或是辩护律师有责任向负责处理相关案件的执勤部门提出申请。具体的操作流程包括提交书面申请、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还应确保嫌犯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不得逃避侦查或审判。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嫌犯便可获准外出等待后续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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