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解除是哪里通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终止都由实施此项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予以通报。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待到案件审查工作彻底结束或者已无必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依照法律程序,公安机关有权利依法解除这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