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不要同意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法定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内容在于允许涉嫌犯罪或受到指控的被告,在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有效担保之后,在不影响司法诉讼进程的前提下,依法享有短暂性的自由活动权利。对于是否批准实施取保候审这一决定,需要依据特定案件的详细情况、涉案人员的个体状况以及可能带来的潜在法律风险等因素综合分析与评估。一般来说,如果被认定为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较小、预计不会出现逃逸审判或者妨害司法诉讼行为的被告人,并且其自身具备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那么便有可能得到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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