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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材料退回流程怎么走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材料的撤回流程大致涵盖了如下步骤:首先,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申请的具体理由;其次,办案机关会针对该申请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查,若发现当事人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或是存在其他法定情形,则有权依法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再次,一旦办案机关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便需要及时制作相应的决定文书,并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发出通知;最后,当申请人接收到决定书之后,倘若对此持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此外,若最终决定撤回取保候审材料,则应将当事人所缴纳的保证金悉数退还,同时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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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1: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