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病才可以取保候审回来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手段,其具体应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人员:可能被法院判决施行管制、剥夺自由或并科独立适用之罚金者;因身患严重疾病,导致日常生活无法自理者;身怀六甲,或正推行哺乳期内之母乳者;再者,所实施的取保候审若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隐患者。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并非仅仅基于病患的种类,更关键的因素在于其病情是否满足上述条件,以及该嫌疑人是否有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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