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几天通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操作中,人民检察院对是否准予取保候审的裁决其所规定的时限并无固有期限,通常情况下是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或监察机构提交的申请之后,尽快对此进行详尽地审核然后做出决定。这个过程可能从数日延续至数周之久,具体时长厚薄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及所需审查时间的多寡。等到最终的决定作出之后,将会立即通知相关的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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