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接触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撤销取保候审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步骤:第一步,由犯罪嫌疑人和他/她的法定代理人士、近亲亲属以及辩护律师向执行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第二步,由负责实施这项措施的执行机构(通常为公安部门)对上述申请进行详细审核,以确定是否存在继续采取羁押措施的必要性;第三步,当执行机构经核实后认为不再需要继续羁押时,将依法作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会将该决定通知原决定机构及犯罪嫌疑人本人;第四步,如果在撤销取保候审前已经收取了保证金,那么执行机构将会把这笔款项归还给交纳人;最后一步,执行机构还需解除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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