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侦查能否在立案之前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环节中,其行动往往紧随立案工作之后展开。因此,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一般的情况下,取保候审的实施应在立案程序完成后进行。然而,若在立案之前发现存在必须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特殊情形,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身患重病或正处于孕期等,公安机关亦有权依法提前启动取保候审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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