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后被告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案件已经批准逮捕之后,被指控人在满足特定情况之下,仍有权利向司法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假如被指控人可能会被处以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微刑罚,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较重刑罚而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或者是其身患严重疾病、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婴儿母亲,同样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那么他们就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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