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特定场所是指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特定场所,具体是指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整个过程中,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庭审程序能够顺畅、有序地推进,有可能会决定指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某个特定的地理位置上居住或从事一定程度的活动。这种设定通常是出于防止被告人逃避相关调查、检察部门起诉或法院的审判等方面的考虑。特定场所的选择可能涵盖了被告人的居所或者其工作单位,但并不包括那些对人身自由具有严格限制的拘留所或看守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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