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要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司法程序中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通常被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形:首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满足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这两个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罪处罚。其次,对于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处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也可以采用该措施。第三个条件,则是针对那些因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自我护理、孕期中以及正哺育自身婴儿的妇女,在确保其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的前提下,也可实施取保候审。最后,如果案件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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