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涉黑罪如何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那些可能受到拘役、管制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执行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同时,对于那些患有的病症较为严重且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孕妇或是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被告人,以及在羁押期间已经到期、但案件尚在审理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至于涉嫌涉黑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只要满足上述任一条件,从理论上来讲都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涉黑罪往往涉及到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可能面临着较重的刑罚惩罚,因此,能否顺利通过取保候审的审批,还需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定。若涉黑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或者司法机构认为实施取保候审可能会引发社会风险,那么他们将无法得到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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