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没有拘留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所明定,可为保释候审之适用事由涵盖了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之附加刑等状况;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且实施保释候审不致引发社会安全之隐患等情境。
然而,此法律条款并未明确指出申请保释候审之必要前提条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必须已遭拘留。因此,即便当事人尚处于未遭拘留状态,只要符合前述法律条款所规定之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人均有权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提出保释候审之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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