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房屋取保候审可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是指无合法正当手续而出借于他人的物品或财产后,将其非法据为己有,并且其涉案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而拒不归还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对于此类行为,其法律责任包括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不同程度的惩罚。在更为恶劣的情况下,即涉案金额达到"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可能面临两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罚金。 取保候审制度,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强制措施,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进行规范。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比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自适用附加刑的罪犯、可能被判刑期超过有期徒刑且采用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罪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罪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的情况下,都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在涉及到侵占罪的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满足上述提到的取保候审条件,例如他们可能会被判处的刑罚相对较轻,或者他们属于特殊情况(如孕妇)并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那么他们就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司法机关的判断来确定。 总的来说,侵占罪的房屋取保候审能否实现,取决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具体情况以及他们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他们符合条件,就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反之,如果他们不符合条件,那么他们可能无法得到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